《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投稿须知
提示:《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投稿需先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查重需低于10%。需要按照投稿格式进行撰写,论文可以先进行排版,整理好再进行递交。
一、正确选题
1.本学报刊载内容遍及文史哲、经管法、文化与艺术等哲学社会科学诸学科,重点刊载经济与管理研究、区域社会经济研究、文学与文艺学研究、哲学与历史研究、政治学与行政学研究、社会学与法学研究、艺术与文化研究以及其他专题研究等学术成果。其中,“艺术设计研究”与“区域社会经济研究”是本刊的两个特色栏目。对符合各专栏宗旨的论文,本学报优先发表。
2.本刊对于根据国家、省部、社会团体和国际组织提供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而撰写的学术文章以及根据已完成且已鉴定获奖的研究项目撰写的学术文章,一经送审通过,将优先发表并从优致酬;此外,教授、博士导师、博士的学术论文也将受到本刊重视。
二、项目完整
来稿中以下各项应完整,依次为:
①文章标题 (应能概括文章的内容,一般不超过20字,附英文标题);
②作者姓名(署名作者应为参与创作、对内容负责者,合作作品应附由全部作者亲笔签名同意发表的文书,职务作品应附其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同意发表的书面材料)及所在单位(具体到系、所,写明所在城市及邮政编码);
③文章摘要(写成报道式,应能反映出论文的主题和基本内容,突出文章中不同于前人的新工作和作者要特别强调的观点,200左右为宜);
④关键词(3―8个,应准确反映论文主题、研究角度与特点,并尽量从《汉语主题词表》中选用);
⑤中图分类号及文献标志码;
⑥正文;
⑦参考文献 (著录项目应完整,如是连续出版物按“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顺序排列,如是专著按“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M].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顺序排列,如是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按“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A].原文献题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起止页码”顺序排列)。
此外,还应在首页脚注位置写明第1作者的有关信息 (性别、出生年、民族、籍贯、单位、学位、职称、主要研究方向、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写明课题项目来源(是否省、部、国家级课题基金资助项目或子项目,并提供证明材料)。
三、遵循规范
1.来稿应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据准确、文字精炼,并注意保守国家机密,篇幅在4000―8000字为宜,书写格式遵照《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必须做到“齐、清、定”,一经排版,概不更动。文章发表后,即致稿酬(含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期刊网、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数字化期刊群等入网入编稿费,不同意其他报刊、数据库等转载、摘编者,请在来稿时声明),另赠学报2本。
2.来稿中的主标题和各层次标题必须符合标题要求和标题习惯;主标题与各层次标题以及各层次标题之间应有紧密的逻辑联系,并应准确标出标题序号。各级层次标题应简短明确,同一层次的标题应尽可能“排比”(即词组结构相同或相近,意义相关,语气一致),层次一般不超过4级,层次序号可采用“一”、“(一)”、“1”、“(1)”的形式。
3.凡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各种记数与计量,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和清代以前(含清代)历史纪年用汉字,加圆括号注明公元纪年。
4.来稿中的图要少而精(每篇一般不多于4幅),宜大不宜小。坐标图标目中的量和单位符号应齐全,并分别置于纵、横坐标轴的外侧,居中。正确标示图序(全文从1开始连续编码)、图题、图注。
5.来稿中的表须为“三线表”,表项(纵第1栏)与表头(横第1栏)间逻辑上为主谓关系,表头前后栏间为递进或并列关系。表中的参数应标明量和单位的符号;若大部分栏单位相同,可将该单位标注在表的右上角,其余单位标注在相应的栏内。“表序”、“表题”要完整,且居中写于表格之上;“表注”字应略小于正文,写于表下(在表格轮廓范围内左右各缩进2格以区别正文)。
6.各种数学表达式(原则上尽可能使用横式)均左空3格始排;文后将要重新提及的可在式尾加阳文序号(①,②……)并右顶格书写。
7.在表达量值时,一律使用国际符号,且不许修饰(如加缩略点、下标、复数形式等)。图、表中用符号表示数值的量和单位时,应采用量与单位相比的形式,词头不能单独或重叠使用。
8.稿件有外文字母、数码和符号的,书写时应将大小写、正斜体、上下角码严格区分,标示清楚,易混淆的外文字母要注明文种(用铅笔),忌用不规范的手写体。来稿须提供打印稿,最好附寄软盘或将文件传入我刊电子信箱:xuebao@zzili.edu.cn.
9.来稿文责自负,严禁一稿多投(稿件发出3个月后未接到采用通知的方可另投他刊),严禁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凡因作品本身侵犯其他公民或法人的合法权益的,作者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本刊造成的损失;参考或引用他人作品,必须按《著作权法》规定注明(尽量给出原始文献),但所引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不能歪曲被引作品原意。本刊有责任对来稿作适当修改、删节,若作者不同意,请在来稿时声明。来稿采用与否一般不退,请自留底稿。